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我市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文化遗产普法宣传活动。从避暑山庄到长城古迹,从乡村广场到景区一线,法院干警通过倡议发布、专题讲座、以案释法、实地踏查等形式,推动生态司法与文化遗产保护深度融合。(图为营子区人民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乡村便民广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双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双峰寺镇西坎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暨自然资源普法专题宣传活动。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召开“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理论与实践”专题座谈会,到凤山镇关帝庙及戏楼古建筑群周边区域,设立流动普法宣传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
来源 | 承德日报
编辑 | 苑秋菊
审核丨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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