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赵可会)记者于日前获悉,我市对康复类、放射治疗类、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并下调部分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此次调整是落实河北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管理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此次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康复、放疗、妇科类项目“有增有停”,价格管理更规范,共新增康复类17项、放射治疗类15项、妇科类84项。所有新增项目均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医疗机构收费不得上浮,但可根据情况下调;同步停用了康复类45项、放射治疗类72项、妇科类13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此举旨在清理整合过时、交叉的项目,使价格体系更为清晰、科学。对新增项目作出了详细界定,例如,康复类项目要求团体训练不超过15人,且同一时段不得叠加计费;放疗类明确了“超长靶区”“自适应放疗”等技术的具体定义;妇科类项目则规定,内镜下手术执行与开放手术相同的价格,病理取样费用已包含在手术项目中。
在规范项目的同时,我市响应国家和省医保局号召,直接下调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此次下调涉及“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等4个检验检测项目。调整后的价格同样为最高限价,旨在推动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切实降低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
为确保新政平稳落地,市医保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目录,加强组织协调与指导;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新价格政策,不得串换项目收费,并要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公示价格,做好宣传解读,接受社会监督。特别强调要防范“变相涨价”,要求各地密切关注价格调整后服务量的变化,防止通过替代项目或新增项目等形式使治理效果打折扣。
此次我市大规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与调整,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的具体体现。通过“有升有降、规范整合”,一方面将新技术、新项目及时纳入收费体系,体现了医疗技术的进步,保障了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停用旧项目和直接降价,挤压价格水分,使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患者的就医获得感得到同步提升,让公共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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