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人来电反映:兴隆县至尊门第小区3路公交站点右侧20多米处的地面上被安装两根柱子,影响附近居民通行。要求:核实此处地面上被安装的柱子是否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如已经通过审批,建议在柱子上设置反光条。
办理单位:兴隆县政府
办理意见:兴隆县政府核实答复:兴隆县市容市貌执法大队联系该片区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勘查,现已将私自安装铁柱拆除完毕。